投資人關係
公司組織與治理
內部稽核組織與運作
內部稽核之組織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並建立代理人制度,辦理本公司內部稽核工作。
- 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應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並持續進修達到規定時數。並每年一月底前將內部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依規定格式,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內部稽核之運作
- 內部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執行本公司各項內部稽核工作。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根據法令要求及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釐定每月/每季應稽核之項目,經董事會通過,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
- 內部稽核人員如有查核發現,應請受查單位提出改善措施,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按季追蹤查核缺失及異常事項。
- 除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並列席定期性董事會報告。
- 督促公司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定期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報告,並依規定格式作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公告,以及刊登於年報。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二月底前,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五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形,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
-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依規定向證券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站進行申報。